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;同年12月7日,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正式遷往台北市。 兩岸自此進入對立與分治狀態,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有效統治 浙東 諸小島、台灣島、澎湖群島、 金門 、 馬祖 、 東沙群島 ,以及 南沙群島 的 太平島 ,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統治中國大陸。
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;同年12月7日,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正式遷往台北市。 兩岸自此進入對立與分治狀態,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有效統治 浙東 諸小島、台灣島、澎湖群島、 金門 、 馬祖 、 東沙群島 ,以及 南沙群島 的 太平島 ,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統治中國大陸。
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;同年12月7日,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正式遷往台北市。 兩岸自此進入對立與分治狀態,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有效統治 浙東 諸小島、台灣島、澎湖群島、 金門 、 馬祖 、 東沙群島 ,以及 南沙群島 的 太平島 ,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統治中國大陸。
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;同年12月7日,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正式遷往台北市。 兩岸自此進入對立與分治狀態,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有效統治 浙東 諸小島、台灣島、澎湖群島、 金門 、 馬祖 、 東沙群島 ,以及 南沙群島 的 太平島 ,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統治中國大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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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;同年12月7日,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正式遷往台北市。 兩岸自此進入對立與分治狀態,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有效統治 浙東 諸小島、台灣島、澎湖群島、 金門 、 馬祖 、 東沙群島 ,以及 南沙群島 的 太平島 ,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統治中國大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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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;同年12月7日,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正式遷往台北市。 兩岸自此進入對立與分治狀態,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有效統治 浙東 諸小島、台灣島、澎湖群島、 金門 、 馬祖 、 東沙群島 ,以及 南沙群島 的 太平島 ,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統治中國大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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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三民国中 : ç§'å¦ç½'â"å°æ¹¾ä¸å¤®ç "究é¢ä¸ç¥ï¼ä¸ï¼ - é»å®å¹´çåæ - 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;同年12月7日,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正式遷往台北市。 兩岸自此進入對立與分治狀態,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有效統治 浙東 諸小島、台灣島、澎湖群島、 金門 、 馬祖 、 東沙群島 ,以及 南沙群島 的 太平島 ,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統治中國大陸。. 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;同年12月7日,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正式遷往台北市。 兩岸自此進入對立與分治狀態,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有效統治 浙東 諸小島、台灣島、澎湖群島、 金門 、 馬祖 、 東沙群島 ,以及 南沙群島 的 太平島 ,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統治中國大陸。
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;同年12月7日,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正式遷往台北市。 兩岸自此進入對立與分治狀態,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有效統治 浙東 諸小島、台灣島、澎湖群島、 金門 、 馬祖 、 東沙群島 ,以及 南沙群島 的 太平島 ,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統治中國大陸。 台北市. 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;同年12月7日,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正式遷往台北市。 兩岸自此進入對立與分治狀態,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有效統治 浙東 諸小島、台灣島、澎湖群島、 金門 、 馬祖 、 東沙群島 ,以及 南沙群島 的 太平島 ,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統治中國大陸。